生产经理劳动合同 篇1
甲方:
地址:
电话: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
职务:
乙方:
性别:
出生年月:
居民身份证号码: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确立劳动关系。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形式确定劳动合同期: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二)试用期的约定,采取下列种形式: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个月(天),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部门、工种、职务):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
(三)乙方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报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制,即报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以为周期,总工时为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三)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甲方依法安排乙方休息休假,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依法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费。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种形式执行,不得低于舒城县最低工资标准。
1、乙方试用期工资元/月(日);试用期满工资元/月(日)。
2、其他形式:
(二)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三)甲方可以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及工作岗位的调整情况,合理调整乙方工资。
(四)甲方每月 日发放乙方上一个月的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六)因乙方过错造成乙方停工,甲方不支付乙方停工期间的工资,并可根据造成的损失,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支付周期(最长某日)的,甲方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乙方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甲方没有安排乙方工作的,应按照不低于舒城县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解除劳动关系。
(八)乙方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疗,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甲方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病伤假期工资。甲方支付的病伤假工资不得低于舒城县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九)乙方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男方护理假、哺乳期间的哺乳时间、计划生育假等,甲方应当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工资。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内,甲方应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手续,社会保险费按规定的比例,由甲乙双方负责。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省规定给予医疗期和医疗待遇,按医疗保险及其他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甲方提出协商解除合同的,应依法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由乙方提出协商解除合同的,甲方无需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二)乙方提前某日(试用期内提前某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因甲方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乙方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某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支付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方与乙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支付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七条(五)、(六)项的规定解除劳动: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甲方依本项第1目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乙方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但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甲方依照本项第4、5目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乙方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九)劳动合同期满,有本合同第七条(七)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合同第七条(七)项2目规定乙方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十)经济补偿按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乙方月工资高于六安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但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乙方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十一)劳动合同期满而甲方续延劳动合同的,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某日内将《续订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书》送达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某日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重新订立的劳动合同,自前份劳动合同期满次日起生效。
八、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培训协议中的服务期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违反双方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试用期满后解除劳动合同而未提前30天通知的,或者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而未提前3天通知的,或自动离职的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包括甲方招收录用乙方所支付的费用、培训费用、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等。
(四)劳动合同依法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五)甲方违约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合同第七条(十)项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九、争议处理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舒城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舒城县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约定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涂改或冒签无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生产经理劳动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用工之日起一至三个月,特殊岗位六个月。(视实际情况及岗位增减试用期时间)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安排,担任(工种)工作。甲方有权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必须服从。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每日8小时工作制(计件工人、电工、维修工等特殊工种不列入此项)。特殊情况甲方有权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时间。
四、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
第五条甲方结合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乙方每月工资收入按公司的岗位工资制度执行,特殊情况加班支付加班费。甲方生产经营任务不足,乙方待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补助费不低于300元。试用期工资为岗位工资的80%。
第六条乙方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并达到质量标准的,甲方每月30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特殊情况下甲方可延期支付,但延期不超过三个月。第七条养老、医疗保险。
甲方按规定为乙方办理养老医疗保险等登记手续,乙方应缴纳的养老、医疗保险费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如乙方拒绝提供办理登记手续的相关证件,造成甲方无法为其办理养老医疗保险登记手续,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五、劳动纪律
第八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第九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处罚,直至解除本合同。如因乙方原因,对甲方造成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的,根据其损失情况予以追究,并视其情节轻重决定是否予以追究刑事责任。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一条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乙方被除名、开除、私自离职、劳动教养及追究刑事责任,本合同自当日自行解除。
第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工作规范或者甲方规章制度、不服从甲方指挥和管理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的,给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泄露甲方生产、设备、技术、工艺或业务秘密的;被劳动教养的;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及追究刑事责任的;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害或有损公司形象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经过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4、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的;因甲方搬迁的;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第十五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即辞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扣回工资作为补偿。若甲方同意,在辞工期间内亦可提前批准乙方辞职,工资计算至工作当天为止。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甲方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十七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即终止。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期满前30日内可以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十八条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第十九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违反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的;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的;违章操作造成安全事故的;其他情形。
七、保密和竞业限制
第二十条本合同履约期间和本合同解除、终止后二年内,乙方不得泄露在甲方工作期间所获悉的任何生产、设备、技术、工艺或业务秘密,且不得到与本单位同类业务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工作或自营变相自营同类业务。甲方为此给予乙方的经济补偿包括在给乙方发放的工资中,不再另行支付。如乙方违反上述义务,甲方有权追缴乙方一年的工资和因违反上述义务而取得的所有收入。
八、其他约定
第二十一条乙方提出辞职的,甲方不作其他经济补偿。乙方违反甲方规定,甲方有权予以警告、罚款、记小过、记大过、开除等处分。乙方请假必须先填妥请假条,经部门主管及人事部门批准,否则以旷工论处。凡旷工三天者,一律作自动离职、解除劳动关系处理。
第二十二条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规范、规程、各项纪律、准则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一并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生产经理劳动合同 篇3
甲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乙方:
性别:民族:文化程度:
身份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户籍地址:邮政编码:
居住地址: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固定电话:手机:电子邮箱:
紧急联系人:联系方式:
本单位起始工作年限:
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对原劳动合同作如下续订或变动:
一、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续订期限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终止;
二、双方同意对原劳动合同作如下变更:
1.
2.
3.
三、凡未作变更或其它特别说明的,依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四、其它:
注:空白处如不填写请划去。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生产经理劳动合同 篇4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乙方(劳动者)姓名: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从事经理工作。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甲乙双方选择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度制度:每月休息天。
四、劳动报酬
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
五、社会保险
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六、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生产经理劳动合同 篇5
甲方(用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务派遣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以派遣员工的形式为甲方提供劳务,并管理乙方派遣员工的人事档案及其它综合事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以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派遣员工的确定
1、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向乙方出具《用工需求信息表》(见附表一),说明用工需求岗位、人数、薪酬待遇和职位要求等。
2、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推荐符合用工条件的派遣备选人员。
3、甲方确定拟用人员后,即日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4、乙方向甲方提供《派遣员工入职通知单》(见附表二)一式两份,甲方签章后返回乙方一份,确定派遣员工入职。同时乙方向甲方提供乙方与派遣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两份,其中甲方留存一份,甲方转交派遣员工本人一份。
二、协议期限及员工派遣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如果甲方所使用的派遣员工与乙方建立的劳动或劳务关系的终止日期超出本协议有效期,则本协议的有效期顺延。
2、本协议到期前一个月双方未提出异议,本协议自动顺延两年,顺延次数不限。
三、派遣员工的工作安排
1、甲方按照向乙方提供的《用工需求信息表》的岗位需求为派遣员工安排工作岗位。在派遣期限内,经与乙方和派遣员工协商一致后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派遣员工的工作岗位。
2、甲方应按照国家和重庆市的有关规定,为派遣员工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休息休假和劳动保护并承担相关费用。
3、派遣员工在甲方的工作时间、工作方式和考核规定按甲方规定执行。若甲方对派遣员工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或不定时工作制,则甲方应到劳动管理行政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执行。
四、派遣员工的日常管理
1、乙方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内容应符合《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及本协议的相关约定。
2、派遣员工被派遣到甲方工作期间,其劳动关系、社会保险关系、行政关系、党团组织关系、工资关系在乙方。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向派遣员工解释应发工资的计算标准。
3、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其劳动纪律、教育培训、日常工作管理和考核由甲方负责,考核情况由甲方向乙方反馈。派遣员工的档案及其它综合管理由乙方负责。甲方在派遣员工离开工作岗位的三个工作日内以《派遣员工离岗通知书》(见附件三)的书面方式通知乙方,若因甲方通知过晚导致乙方为派遣员工滞后停保,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劳务费用及其他费用
1、甲方向乙方按月支付派遣员工劳务费及其他费用。具体包括以下各项:
①派遣员工的工资。甲方支付的工资应实行按劳计酬、同工同酬,并不得低于用工单位工资最低工资标准;
②派遣员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
③派遣员工的'失业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
④派遣员工的医疗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
⑤派遣员工的工伤保险费;
⑥派遣员工的生育保险费;
⑦乙方应向甲方收取的管理费人民币______元/月、人;入职不满十五天不计算管理费用,十五天(含)以上按天计算管理费。
2、支付时间和方式:甲方于每月______日前将派遣员工上月劳务费明细(含当月社保费用)提供给乙方核对准确后;乙方将劳务费和管理费发票寄(送达)给甲方。
3、甲方按国家和重庆市规定的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向乙方支付社会保险费用,乙方收款后为派遣员工办理相关政策规定的社会保险。因相关
4、甲方为乙方派遣至甲方员工,入职第二个月购买社保,员工离职甲方需将该员工第一个月社保缴纳费用补缴乙方,乙方为该员工补缴社保。
六、派遣员工的退回
(一)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将派遣员工退回乙方,且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乙方同时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甲方用工条件的,但甲方在试用期内退工应当向派遣员工和乙方说明理由;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5000元人民币以上经济损失或其他重大损失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致使该劳动合同无效的;
6、派遣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派遣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将其退回乙方,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和派遣员工本人或额外支付派遣员工一个月工资后将派遣员工退回乙方,并需要向乙方支付费用用于给员工的经济补偿,若乙方按规定需向派遣员工支付医疗补助费用的,则甲方需另外向乙方支付医疗补助费。WwW.95TZ.CoM
1、不能胜任甲方所安排的工作,经过甲方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未痊愈或痊愈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本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协议达成一致的;
4、劳务派遣协议到期或员工派遣期满,用工单位不再续订本协议或不继续聘用的派遣员工。
(三)派遣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将派遣员工退回乙方,在派遣期满仍存在以下情形的,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在双方未就如何处理达成一致前,员工的派遣期限顺延,甲方不得退回。
1、在甲方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乙方派遣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派遣员工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派遣员工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本协议的解除
(一)一方提出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需提前30日通知另一方。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随时单方解除本协议,甲方应赔偿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1、甲方未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第五条约定的劳务费及其他费用的;
2、甲方不履行本协议或违反法律法规,损害派遣员工身体健康或其他合法权益的;
3、甲方不履行本协议或违反法规政策,损害乙方利益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随时单方解除本协议:
1、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
2、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为派遣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3、乙方拒绝接收甲方依据本协议约定退回 派遣员工的;
4、乙方挪用派遣员工劳务费另作它用不按月兑现派遣员工工资的。
八、经济赔(补)偿
1、协议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与对方损失相当的赔偿责任。
2、派遣员工发生因工伤、亡,甲方应当天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应作及时的救治和处理,并垫付相关的治疗费用,在乙方的合作医院就医则不需垫付。
3、派遣员工给甲方造成损失或在离职前未交还甲方或乙方提供的工作物品,由派遣员工本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乙方有责任利用合法手段,追究派遣员工本人责任后赔偿给甲方。
4、派遣员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发生的一次性救济金、丧葬费及符合相关规定的费用,社保部门支付以外的由甲方承担,乙方负责处理相关事宜。
5、派遣员工达到退休条件的,可由乙方为其办理退休手续。根据国家和重庆市政府有关政策规定,派遣员工退休时和退休后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6、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足额向乙方支付乙方派遣员工劳务费及其他费用,逾期不支付的,除补付欠付金额外,从欠付之日起,按日额外支付欠付总额千分之二的违约金。
九、争议的解决
1、派遣员工在派遣到甲方工作期间与甲方或乙方发生劳动争议的,由乙方负责处理,甲方给予必要的配合和协助。
2、甲乙双方对本协议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乙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或本协议的约定与今后国家、重庆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生产经理劳动合同 篇6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生产厂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____年。即____年____月____日始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2至3个月。
二、工作内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生产厂长岗位工作。
2、生产厂长在厂方授权的岗位范围行使职权。接受和执行总经理的指令和任务,接受厂方的监督和管理。
3、生产厂长的工作出发点、指导思想提高生产效率、保证产品质量、对产品设定基本标准,确保生产工作任务按计划如期完成,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提高本厂技术力量。
4、生产厂长运用管理方面的知识、方法、制度、艺术进行计划、组织、指挥、控制活动,达到企业正常生产。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处罚;按章管理,制止生产紊乱。
5、生产厂长首先要对本厂的制品部和门业部的生产过程与细节加深了解,并进行有效的生产管理,生产过程的组织,生产能力的开发,均衡生产;进行生产作业计划,生产跟进、监督与控制,确保生产工作任务的如期完成。
6、生产厂长进行有效的产品制作过程的指导,产品质量检验工作及质量方面的管理,确保生产品的品质。
7、生产厂长应进行上下级关系的有效沟通,把厂方的指令、意思正确的传达下属;把下属的意思活动进行信息反馈。学会对应急问题、基本问题、根本问题的处理。重大管理事务实行报告制;
8、生产厂长做好生产订单、每日发货的订单的登记统记工作,提高保证交货及时率;并日写厂记。
9、因生产厂长违纪、失职,厂方有权作相关处罚。
10、因生产厂长的能力(胜任工作)有限或有重大失职,厂方有权单方解聘或调整工作岗位。
三、劳动报酬
1、生产厂长的`劳动报酬是由基本工资和管理提成合并而成。
2、生产厂长的月薪为人民币5千元,管理提成按年销售额的1%,月薪次月30日发放,管理提成年终足额发放。
3、甲方有权按乙方的工作能力而调整工资。
四、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1、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相关内容。
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无条件解除本合同:
a、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b、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甲方有权作出处罚不予发放当月及上月工资,并保留追究其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的权利。
c、乙方在外发生个人违法行为的责任由乙方全部自负。
4、甲方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三十个工作日以书面或口头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但应给予乙方发放当月工资。
5、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将工作移交清楚;乙方未经甲方批准而擅自离开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所有工资和提成。
6、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期满前三十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者合同。
7、甲方制定的《劳动制度》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8、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未尽事宜,公司保留解释权。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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